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文章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4日 点击数: 字号: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临沂市工业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为加强专业建设管理,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使之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切实保证新办专业的教学质量,做好专业调整和结构优化,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专业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植行业,面向市场。

(二)以就业为导向,针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优化结构。主动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立足于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加强整合与调整,以形成多学科(专业)结合,布局合理,为农服务特色突出的专业结构。

(三)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凸显为农特色。新办专业要进行规范化建设;对基础条件较好、社会适应面广、人才需求旺盛、农业类的重点专业进行重点建设和扶持。

(四)注重内涵,持续推进。专业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注重内涵建设,长抓不懈。逐步建立专业教学评价体系,促进各专业进一步明确专业办学目标,改善专业办学条件,强化专业教学过程管理。

二、专业建设的目标

(一)调整优化专业结构,突出为农服务特色。按照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发展的总体规划,依据社会经济、科技发展的需要来设置新专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以市场为导向,增强专业建设的针对性和灵活性。优先发展为农服务专业,同时积极发展与山东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工科类专业。在资源分配上适当向特色专业倾斜,建设一批特色明显、体现我校办学水平、在较长一段时间内能够对全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的优势专业群。

(二)建设一批重点专业,以重点专业建设带动学校专业建设的整体发展。以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为切入点,改革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标准),调整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更新和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建设与企业同步发展的教学工厂和生产实训室,努力办出优势、办出特色。妥善处理社会需求的多样性、多变性与学校专业教学工作的相对稳定性之间的关系,建设一批在省内及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品牌、特色专业。

(三)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对于办学特色鲜明、招生及就业形势好的市场急需专业,进行重点扶持,使之在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方面起带头、示范和辐射作用。对专业设置陈旧,社会需求不大,办学水平不高,就业率低下、就业质量差、与当时市场需求脱节的专业要逐渐减少招生量直至停止招生。

(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质量是教学的生命线。根据人才需求规格的变化,以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标准)的制定为核心,不断优化课程体系,更新课程内容,积极推进工学结合课程体系改革,增强人才培养质量。

三、专业建设的组织与管理

(一)专业建设的领导机构是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日常事务由教务处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和专业建设标准;

2、负责学校的专业设置与调整的审核与报批;

3、负责校级重点专业建设立项审批、中期检查与评估验收;负责各系部新上专业建设的指导、督促工作以及合格验收的组织工作;

4、负责组织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的申报、评审及推荐工作;

5、讨论并决定专业建设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各系部的专业建设工作由各教学主任主抓,各专业教研组具体负责,各专业的专业建设委员会负责论证工作,日常事务由主管教学的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

1、负责学校专业建设规划的落实,并制定本系部的专业建设规划;组织本系部所属专业的建设工作。

2、具体负责本系部的新上专业、重点专业的建设、申报,以及检查、验收的初评工作;

3、完成学校布置的关于专业建设的其他工作。

(三)专业建设执行负责人制。各专业建设负责人一般应由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并具有一定专业建设经验的教师担任。

(四)专业负责人的职责:

1、负责提出本专业的专业建设委员会的组成名单,经系部批准成立后主持其工作。专业建设委员会中,专职教师与来自校外行业、企业生产一线的专家的比例不低于1:1。

2、负责组织制定本专业的建设规划(包括专业建设的目标、定位与特色的确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专业标准)、落实专业建设任务、教学团队建设等。协助学校做好师资队伍的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基地建设以及教材与图书资料建设等。

3、负责专业建设经费的预算、经费支出初审及日常管理等。

四、专业的设置与调整

(一)专业的设置,应当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定位,适应国家和山东省的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要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充分考虑办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既要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又要注意与现有的专业相结合,构建具有竞争力的专业群,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

(二)专业的调整要依据社会就业需求、招生情况等因素的变化,及时调整专业布局,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对于没有达到计划建设目标、招生建设情况较差、社会需求较差的专业,各系部要积极进行整改。对整改后依然达不到要求的,各系部可向学校提出限制直至停止招生建议。

五、专业建设

(一) 学校专业建设分三个层次进行,即新专业、一般专业、重点专业。重点专业包括四级:校级重点专业建设、市级重点专业、省级重点专业、国家级重点专业。

(二)新专业的建设与验收。各系部负责新专业的调研论证及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新专业的校内遴选,并组织上报工作。经上级批准设置并开始招生的新设专业于批文下达后,各系部拟定新专业建设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依据建设方案建设期满后,各系部组织自查,撰写新专业建设自查报告,并提交新专业验收申请,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验收未通过的专业由专业所在系部负责整改,半年后再接受复评。

(三)校级重点专业的设置与建设。校级重点专业的申报与审定程序:校级重点专业的评审,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经学校审评、批准后发文公布。

(四)市级及以上重点专业的申报。由教务处依据上级的要求及条件组织遴选,经学校审评、批准后推荐上报。教务处将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专业建设、检查工作。

(五)各系部负责重点专业的建设。由各系部拟定重点专业建设方案,经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依据建设方案建设期满后,各系部组织自查,撰写重点专业建设自查报告,并提交专业验收申请,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验收未通过的专业由专业所在系部负责整改,半年后再接受复评。

六、建设基金及项目经费管理

(一)新设专业建设经费实行专款专用,新设专业从批准建设开始,建设期为三年,专业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本专业的调研,主干课程建设及教材建设,现代化教学方法及手段的研究与应用,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的培养方案的研究,实训室建设、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方案研究制定等。

(二)专业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并参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管理。

学校财务处依据有关财经法规和专业建设经费预算,负责专业建设项目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专业建设负责人负责项目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并按学校的有关财务制度和专业建设经费预算,合理、高效使用经费。对经费使用不合理的项目,学校将暂缓或停止拨款。

(三)专业建设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差旅费、会议费、资料费、办公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与项目直接有关的费用,其中,人员经费不超过专项经费的1/4。

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经费及课程建设所需的、必要的业务招待费经由各教学系部初审后,再交由学校审批,项目组成员使用项目经费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批人必须对其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

(四)市级以上重点建设专业,学校将按照高于全校人均拨款5-10%的比例拨付专业建设经费,为期三年。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学日志使用规范

 

为保证教学日志填写规范,真实记录和反映班级教学状况,最大化地发挥其作用,现对教学日志使用规定如下:

1、教学日志必每节课须填写,不能出现空白,如果其它非教学活动,由班主任填写相应的活动内容。

2、正常上课时教学日志必须由任课教师填写,不能由学生或其它人员代填。

3、体育课、实训课等不在教室进行的教学活动,由班长(或指定专人)携带到上课地点,上完课后再带回教室。

4、教学日志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不准弄虚作假。

5、应到人数,必须与教务处、政教处、系部核实数一致。

6、每本日志使用完后交系部按班级保存三年。

7、系部要定期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使用情况,并把检查结果纳入班级和教师的考评;学校对教学日志进行抽查,把抽查结果纳入对系部的考评。

 

临沂市工业学校备课、作业规范

 

一、备课

1.教师要精心备好每一堂课,必须做到提前备课,上课时须携带备课。各任课教师要于上一教学周结束前把下一周备课交系部主任审核签字后实施。教师的备课材料包括教案和学案(项目任务书)两部分,备课要与教学计划相符,若授课计划有变更,需于变更前申请经系部主任审核同意并进行备案。

2.文化基础课和专业理论课教师每次课都必须有教案,并配套学案;理实一体课(含专业实训课)要设计好项目任务书,然后根据任务书和课时安排,制定详细的课次教案。

3.教案格式规范,项目齐全,环节完整,内容实用。

4.文化课和专业理论课每一周备课装订成一本,依次为封面、周计划、按顺序的教案、学案。理实一体课(含专业实训课)每一个项目装订成一本,依次为封面、周计划、教案、项目任务书)

二、作业

1.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是进行因材施教,分类指导,反馈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一般素质课不布置书面作业;语文作文每月(四周)一次,小作业每班每月(四周)三次;数学、英语、专业理论课每班每月(四周)六次作业;理实一体课一个项目一次实训报告。

2.教师要认真检查批改作业。一般应采用全批全改,禁止学生代教师批改作业。批改要有成绩,有批语。

3.教师要建立作业批改手册,做好批改记录,记录全面、详实,与实际情况相符。

4.学生作业要有统一的格式要求,书写规范工整,页面干净整洁,错漏题能够及时订正。

5.作业份量适当。一次作业一般应为16K纸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页面。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师课堂行为规范

 

为加强教学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课堂教学秩序,增强教师及学生的规范意识、纪律意识、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教学规范。

一、理论基础课课堂教学规范

1.课前规范

(1)仪表要求:着装朴素大方、干净整洁,不准化浓妆、披头散发,不能穿奇装异服、拖鞋、超短裙或只穿短裤、背心进教室。

(2)课前准备:要仔细检查上课所需教案、学案(或任务书)和其它教具情况,严禁无教案、学案(或任务书)上课,或上课过程中再准备教具。

(3)课前到位:教师要在小预备铃响时到达上课地点门口或进入教室等待上课,检查教具、仪器、黑板等准备情况,检查学生上课准备情况,督促学生按时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4)课前组织:上课铃响后,教师站立讲台,学生起立、向教师行注目礼,师生互致问候。

(5)点名:教师向班长了解学生到课情况,清点到课学生,在教学日志上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填写学生出勤报告单,签字后由报告员立即送到系部落实。(若课中有溜堂、早退学生,要立即报告系部)。

2.课中规范

(1)语言要求:教学用语要讲究艺术,要使用礼貌语言、激励语言,讲普通话,语言流畅、生动、严谨、富有感染力,严禁有粗俗语言。

(2)板书要求:教师上课必须要有板书,板书要条理、工整、规范、重点突出。板书要有课题和主要内容。

(3)行为要求:上课期间教师必须站立上课或巡视指导;上课期间不得处理与本节课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不准会客、接打手机(手机须关闭或置于静音)、读书看报、抽烟;要按时上下课,不准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教室或在教室外逗留,不准拖堂,严禁提前下课;严禁酒后进课堂。教师要关爱、尊重、了解和赏识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做到不失言、不失礼,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在课堂上训斥学生,严禁将学生撵出教室。

(4)组织要求:课堂组织要认真,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禁止学生出现打闹、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盹睡觉、玩耍、接打手机、出入教室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等;要引导学生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学生带课本、学案(或任务书)、练习本、作业本、钢笔等教学用品上课。

(5)教学环节要求: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课改要求组织上课,体现教学的“六步”教学环节,要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注重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要及时检测、反馈、评价。

(6)计划内容要求:课堂教学内容要符合教学计划要求,与备课内容一致,不准上随意课、无准备课。上课内容如有变化须于上课前到系部审核备案。

(7)教学方法和手段要求:课件使用要科学合理,教学理念和方法要先进,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的效果。

3.课后规范

教师要准时下课,要求学生起立,师生互致问候。

二、实验实训课课堂教学规范

1.课前规范

(1)仪表要求:按专业要求穿工作服上课,着装朴素大方、干净整洁,不准化浓妆、披头散发,不能穿奇装异服、拖鞋、超短裙或只穿短裤、背心进教室。

(2)课前准备:教师要提前准备好实训材料,检查实训器材,了解实训场地;仔细准备上课所需教案、任务书;严禁无教案、任务书上课或上课过程中再准备器材、耗材。

(3)课前组织:①教师要在小预备铃响前,在教学楼前后组织学生整队,带领学生到达上课场地(在机加工车间、汽修车间上实训课的学生,必须自带凳子);②任课教师先强调进入实训室的注意事项,检查学生携带物品,严禁带零食、饮料、电器等进入实训室,对着装等有特殊要求的实训室,教师必须依次检查每个学生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如鞋套等);③按事先编制好的学生与工位的对照表,组织学生对号入座或在指定位置就坐,严禁学生在实训室乱走乱动;④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⑤上课铃响后,师生起立,学生向教师行注目礼,师生互致问候。

(4)点名:教师向班长了解学生到课情况,清点到课学生,在教学日志上记录学生出勤情况,填写学生出勤报告单,签字后由报告员立即送到系部室落实。(若课中有溜堂、早退学生,要立即报告系部)。

2.课中规范

(1)语言要求:教学用语要讲究艺术,要使用礼貌语言、激励语言,讲普通话,语言流畅、生动、严谨、富有感染力,严禁粗俗语言。

(2)板书要求:教师上课必须要有板书,板书要条理、工整、规范、重点突出。板书内容要有实训任务、实训目的、实训步骤、操作要点、注意事项等内容。

(3)行为要求:上课期间教师必须站立上课或巡视指导;上课期间不得处理与本节课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不准会客、接打手机(手机须关闭或置于静音)、读书看报、抽烟;要按时上下课,不准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教室或在教室外逗留,不准拖堂,严禁提前下课;严禁酒后进课堂。教师要关爱、尊重、了解和赏识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做到不失言、不失礼,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在课堂上训斥学生,严禁将学生撵出教室。

(4)组织要求:课堂组织要认真,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禁止学生出现打闹、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盹睡觉、玩耍、接打手机、出入教室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等;要引导学生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禁止学生不带课本、任务书等教学用品上课;分组教学时,要合理安排任务,保证教学效率。两节连堂课,中间不允许休息,不允许学生随意出入实验实训场地;三节连堂,第二节下课后可安排学生中间休息,休息时,所有学生必须全部离开实训场地,任课教师必须留在实训场地内。

(5)教学环节要求:首先要安排学生点检工位的设备、工具、物品,发现问题及时与管理员联系。教师要严格按照学校课改要求组织上课,体现教学的“五段七步”教学环节,要有明确的学习目标,注重学生学习积极性的调动,要及时检测、反馈、评价,每次课都要有对学生学习的评价。

(6)计划内容要求:教学内容要符合教学计划要求,与备课内容一致,不准上随意课、无准备课。上课内容如有变化须于上课前到系部审核备案。

(7)教学方法和手段要求:课件使用要科学合理,教学理念和方法要先进,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学的效果。

3.课后规范

 (1)下课前3分钟,按照规范对设备进行保养、检查,按照规定整理设备、工具、材料等。

(2)教师要面向全体学生准时宣布下课,要求学生起立,师生互致问候。

(3)安排值日学生打扫实训室卫生。

(4)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

(5)与管理员进行交接。

三、体育课课堂教学规范

1.课前规范

(1)师生仪表:要着运动服装、运动鞋,服装干净整洁,仪表端庄大方,不准穿拖鞋、超短裙,配戴影响体育活动的饰品等。

(2)课前准备:①教师根据教学内容和学生的实际情况认真备好课;②教师必须于小预备铃响前,在教学楼前整队、清点学生人数,并填写出勤学生报告单,签字后由报告员立即送到系部落实。(若课中有溜堂、早退学生,要立即报告系部);③安排学生借领所需体育器材,并有序带入体育上课场地;④教师到达上课场地后,要检查器械及场地情况,排除安全隐患。

2.课中规范

(1)语言要求:教学用语要讲究艺术,要使用礼貌语言、激励语言,讲普通话,语言流畅、生动、严谨、富有感染力,严禁粗俗语言。

(2)行为要求:上课期间教师必须站立上课或巡视指导;上课期间不得处理与本节课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不准会客、接打手机(手机须关闭或置于静音);要按时上下课,不准迟到、早退、中途离开上课场地,不准拖堂,严禁提前下课;严禁酒后上课。教师要关爱、尊重、了解和赏识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做到不失言、不失礼,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在课堂上训斥学生,严禁将学生撵出上课场地。

教师主要是示范、指导和督促学生完成任务,不能自行活动。

(3)课堂组织要求:堂课组织要规范有序,禁止学生出现打闹、玩耍、离开课堂、接打手机、不参与活动或做与教学内容无关的事情等。同一班级的学生一般在同一场地活动,分组活动时,所有学生都应在教师控制范围内,确保对所有学生的时时监控。

(4)上课环节要求:体育课教学一般应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①整队与检查(2分钟):上课铃响后,由体育委员整队,并报告老师整队完毕;教师和同学们互相问候;教师宣布本课的教学内容、目的及要求;检查学生着装及健康状况。

②准备活动(3分钟);根据本节课的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热身活动。

③队列、队形训练(10分钟):整齐报数两遍,声音要宏亮、有力、速度快。然后进行稍息与立正、看齐、四面转法、走(跑)与立定、正步走与立定等队列、队形训练。

④新授内容(25分钟)

教师要先做示范,分解动作要领,讲清要求、安全注意事项,然后分组进行练习、巡回指导。

⑤结束部分(5分钟):在集合地点集合,成体操队形散开,做放松活动练习;报数与清点人数;对本节课进行小结讲评;下课礼仪教师说“同学们再见!”同学们回答“老师再见”。教师宣布下课。同学们击掌解散。

3.课后规范

(1)下课铃响后,方可下课,不准提前下课。下课后学生要由体育委员整队带出活动场地。

(2)教师安排学生归还所借器材。

 

                                     二0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理论基础课课堂教学流程

时间

地点

内容

课前3分钟

教室

1.准备教案、学案(或任务书);

2.候课;

3.检查教具、仪器、黑板等准备情况,督促学生按时进入教室做好上课准备;

课中


教室

教学组织

4.宣布上课;

5.点名、报告学生出勤情况;

上课

6.情景导入、明示目标;

7.布置任务、自主探究;

8.合作交流、质疑释疑;

9.展示评价、要点讲评;

10.拓展延伸、应用提升;

11.课堂小结、布置作业;

12.填写教学日志;

下课铃响

教室

13.宣布下课。

 

时间

地点

内容

课前5分钟

实训车间

1.准备任务书、实训设备、材料;

2.整队,带领学生到达上课场地;

3.检查学生准备情况;

4.组织学生对号入座;

课中

实训车间

5.点名、报告学生出勤情况;

6.宣布上课;

7.安全教育;

8.学生点检设备;

9.组织学生实训;

下课前5-10分钟

实训车间

10.设备保养、检查、整理;

11.打扫卫生;

12.填写实训室使用记录、教学日志;

下课铃响

实训车间

13.宣布下课;

14.与管理员进行交接。

实训课课堂教学流程

 

 

体育课课堂教学流程

时间

地点

内容

课前3分钟

教学楼前

1.安排体育委员整队;

2.带领学生借器材;

3.点名、报告学生出勤情况、检查学生状况;

4.带领学生进入场地;

课中

2分钟

场地

5.整队;

6.宣布本节任务;

2-5分钟

场地

7.准备活动;

5-15分钟

场地

8.队列、队形训练;

15-40分钟

场地

9.新授内容;

40-45分钟

场地

10.整队;

11.清点人数;

12.放松活动;

13.总结;

14.下课仪式;

15.填写教学日志

16.归还器械;

课后

场地

17.学生由体育委员带出场地。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学日志使用规范

 

为保证教学日志填写规范,真实记录和反映班级教学状况,最大化地发挥其作用,现对教学日志使用规定如下:

1、教学日志必每节课须填写,不能出现空白,如果其它非教学活动,由班主任填写相应的活动内容。

2、正常上课时教学日志必须由任课教师填写,不能由学生或其它人员代填。

3、体育课、实训课等不在教室进行的教学活动,由班长(或指定专人)携带到上课地点,上完课后再带回教室。

4、教学日志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不准弄虚作假。

5、应到人数,必须与教务处、政教处、系部核实数一致。

6、每本日志使用完后交系部按班级保存三年。

7、系部要定期检查各班级教学日志使用情况,并把检查结果纳入班级和教师的考评;学校对教学日志进行抽查,把抽查结果纳入对系部的考评。

 

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课堂行为规范

一、总  则

课堂是学生接受教育的神圣殿堂,良好的课堂行为规范,是学生素质的重要体现,是学生良好精神风貌的重要体现,是学校学风建设的关键。加强学生课堂行为规范,是确保课堂有效顺利进行的保障。

为进一步建立优良学风,保证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和教学环境,根据《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请广大学生自觉遵守,模范执行,从自身做起,努力创建临沭职专的优良学风。

二、实施条例

1、预备铃响后,学生有序的进入教室进行课前一支歌的演唱;在车间、机房、活动场所上课的班级在教学楼外整队到车间、机房外或活动场所等候,小预备铃响后,学生做好上课准备。

2、学生应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旷课、溜堂、早退,因病或因事不能上课者,需事先履行有关请假手续并被批准,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事后补假。

3、上课必须按要求携带教材、笔记、笔等相关学习工具及用品。

4、上课后,见了老师要面带微笑,全体站定后向老师问好,老师回礼后再坐下。

5、上课时,如有特殊情况晚到班级,应立于教室后门口站定,经老师示意后方可进入,进入时应步履轻盈、尽量避免影响其他同学。

6、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是保证教学效果的基本前提,学生应自觉遵守和维护课堂纪律,上课期间应关闭手机、MP3、笔记本电脑等通讯和娱乐设备,不得在教室内大声喧哗、扰乱课堂秩序。

7、为保证一个清新的课堂教学环境,不得携带食物进入课堂食用,不得乱丢果皮纸屑,不得在教室内做与课堂教学内容无关的一切事情,如吸烟、酗酒、赌博、玩手机、打瞌睡等。

8、学生在课堂上应言行举止得体,不得有不文明的言语和举动,上课时衣着要整洁、得体,不得穿无袖背心吊带上衣超短裙拖鞋等进入教室。

9、学生在课堂上应尊重老师,应全神贯注地听讲,不明白的问题需要咨询时向老师先举手示意,经老师同意后方可站立咨询,严禁随意接老师话题或者起哄。

10、课堂上未经老师许可,不得随意进出教室或做出其他不雅举止,课堂上一律使用普通话,发言时要声音洪亮。

11课堂上,坐姿端正,写姿正确,各种物品要轻拿轻放。不做闲事,不讲闲话,不沉于闲思。

12别人发言时,认真倾听,不随便打断别人的讲话,不取笑他人,要通过真诚的眼神和表情给发言者以鼓励

13、课堂小组合作时(如专题讨论等),要有合作和全局意识,听从老师、组长安排,分工协作,积极与伙伴沟通,完成份内任务的同时兼顾组内伙伴,共同赢得团队的成功。

14上课时,如遇到同学身体不适等突发事情,不要围观或表现出厌恶情绪,要主动关心同学,听从老师安排,协助老师妥善处理。

15、课内作业要认真按作业规范要求去完成,并妥善用好随堂练习本。

16、要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课桌、门窗、墙壁上涂写、刻划,不得随意搬动教学设备和课桌椅。

17、上课结束,师生互道再见,让老师先走,特殊情况时,学生经老师示意方可提前离开教室。学生离开教室前,整理好桌椅,让物品归位,并协助老师关好电源、门窗。

18、学生违反课堂行为规范,皆视为故意扰乱课堂秩序,经劝告不听者,按《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处理。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考分离实施办法   

 

教考分离是指课程考试由非任课教师命题、组织考试过程、阅卷、进行成绩处理和试卷分析的考试形式,是增强考试功能,客观评价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激励教师提高业务水平,促进学生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有效方式,是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的考试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对教考分离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

实施教考分离要使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考试过程符合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大纲对课程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要求,对学生基本知识、基础理论、能力水平的测试内容要有适当的比例,考试内容要保持一定的效度、信度、较高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全面性原则

实施教考分离是为了更好地保证学生全面把握课程的知识内容,因此既要努力使考试涵盖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基本知识,又要注重突出课程重点内容;既要保证适当的题量,又要防止试题过偏、过难或过易。

(三)标准化原则

为使教考分离更加科学和严谨,命题、考试、阅卷、试卷处理、试卷分析等所有考试环节均应按照统一标准严格要求。

(四)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课程特点和实际情况,按公共文化课、专业基础课、专业实践课、素质课分步实施教考分离。

二、命题

(一)教考分离的命题方式

命题是教考分离的核心环节,命题的方式有四种:一是由非任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从试卷库中抽取试题;二是由非任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从试题库中抽选考试题目,将认可的题目拼成试题;三是聘请主讲同一门课程的校内外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直接命题;四是使用外校同一门课程的试题。

(二)题库、卷库命题

1.建立试题库、试卷库

试题库、试卷库的建立要符合以下要求:

(1)学校安排有丰富经验的教师依据教学大纲编写试题库或试卷库,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编写。

(2)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要有完整的教学大纲。没有大纲或大纲需大幅度修改的课程,应先制定和修改大纲。

(3)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可根据不同专业、课程的特点确定。

(4)题目类别。试题库的题目类别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

客观题主要按教学大纲规定的教学内容考察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涵盖面要宽,要有重点。客观题包括判断、选择(单项选择,多项选择)等,选择题要给出四个或四个以上备选答案,分值一般占总题量的30%-50%。客观题统一编号,每种类型的题目有特殊要求应另加文字说明。

主观题主要考察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题目要有一定难度,包括简答、概念解释、论述、分析、计算、证明、设计等,分值一般占总题量的50%-70%。

试卷库每份试题分为客观题卷和主观题卷两部分,每份试卷中主观题与客观题的分值比例与试题库相同。

(5)题型。每门课程的试题库或试卷库都要有若干题型构成(如填空、选择、概念、简答、论述、设计、分析、计算、证明等),各种题型在试题库中所占的比例根据课程内容的特点加以确定,每种题型如有特殊要求应加以说明。

(6)指标要求。入库试题每题都要填写5项指标:难度(分难、中、易三等),性质(基础、综合、提高),分值,覆盖面(指明章节),类别(主、客观题)。

(7)凡入库的试题必须配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论述题、证明题等要有答案要点。

(8)题库、卷库数量。每门课程(一个学期的课)建设一个试题库或试卷库,题目数量不少于300道,卷库不少于7套。

(9)试题库、试卷库除试题外,还应有试题卡(题、卷库通用)、题库统计表(题、卷库通用)、试卷库信息表。

试题卡(每题一卡)包括以下内容: 编号:由建库者统一编号;课程;教材:写清作者及版本;章节:指该题在所用教材中的章节分布;类别:主客观题;难度:分难、中、易三种;性质:分基础、综合、提高三种;分值:均按百分制;题型:如填空、选择、简答、解释、论述等,答案:答案较长时可给出解答要点。

题库统计表:每门课程的题库填写一份题库统计表,作为试题库的封面。

卷库信息表:每套试卷填写一份卷库信息表,附在该卷之后。

(10)学校组织专门人员对试题进行审查和整理,审查合格后方能入库。

2.抽题或组题

(1)抽题。考试前由非任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根据随机性原则任意从试卷库中抽取试题。

(2)组题。考试前由非任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根据各个试题的类别、性质、题型、难易程度、章节分布等,从试题库中抽取试题,然后加以组合,形成一份完整试卷。

(三)其他人员命题

聘请主讲同一门课程的校内外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直接命题,命题要求参照题库、卷库命题。

(四)在课程教学大纲一致的情况下,直接使用外校同一门课程的试题。

三、题库、卷库的管理和更新

题库、卷库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并且根据本学科发展情况和研究成果及时进行部分更新,内容更新时,仍需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查,后方能入库。

四、阅卷

实行教考分离的课程,阅卷工作实行统一时间、集中地点、集体评阅、流水作业的方式。

五、成绩处理

评阅试卷后及时将学生成绩录入。

六、考核内容

1、理论教学质量考核。是指在教室等场所,以传授理论知识为主体的理论教学环节的质量考核。

2、实践教学质量考核。是指在校内实训场所及校外实践基地,以实验、实训和实习等技能培养为主体的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考核。

 

临沂市工业学校抽考实施办法

 

为加强我校考试管理,促进良好教风、学风、考风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特决定对学生实行抽考。为了使抽考工作更加客观、科学、有效,结合我校教学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抽考对象及课程范围

我校抽考实施分步推进的方针,学校暂定参加抽考的对象和范围为技能班的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升学班及其它科目待条件成熟后,再列入抽考。

二、抽考的命题

参加抽考的学生所用试题与其它学生试题相同,由教务处组织人员从题库中抽取,或聘请外校人员命题,或采用市统考试题。

三、参加抽考学生名单的确定

按照在籍学生名单,按比例抽取学生。抽取时,抽取人数在应参加抽考人数的基础上多抽取1人,由系部在抽取的学生名单中按应参加抽考人数确定参加抽考的学生。

四、抽考的组织与阅卷

凡参加抽考的学生,由学校单独组织考场集中考试;学校安排教干和教学管理人员监考。参加抽考学生的试卷由学校安排非任课教师集中阅卷、统分。

五、抽考成绩的使用

抽考学生的成绩作为评价系部教学质量的依据,计入对系部的考核。

 

临沂市工业学校

“功勋教师” 、“首席教师”评选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和发挥优秀教师为职业教育服务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文化业务水平和履行职责的能力,出色做好本职工作,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条例。

一、任职条件

(一)功勋教师任职条件

1、必备条件(须同时具备)

⑴ 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1,良好的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服从工作安排,近三年内违法违纪现象及责任事故发生,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⑵ 在本校任教3年以上,近三年来连续任课或兼课。

⑶ 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近三年内无旷工缺课情况,年平均病、事假不超过10天。

⑷ 近三年内工作量达到当年度全校平均量以上。兼课教师其兼课课时量达到全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以上。

⑸ 近三年内量化成绩总评位于当前序列成绩的前四分之一。

⑹ 近三年来获得下列成绩,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 获得市级讲课比赛一等奖;②举行市级示范课或市级公开课;③获得省级讲课比赛二等奖以上; ④  获得说课、录像课、课件等比赛省级一等奖;⑤ 在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辅导的学生成绩获得市级大赛个人一等奖;⑥ 在专业技能比赛中,辅导的学生成绩须获得市级比赛一等奖的第一名; ⑦ 教师专业技能比赛获得市级一等奖;⑧ 获得市级教科研能手、市级教学能手、市级教学新秀称号(任期内)、市级教学成绩奖;⑨ 获得市级优秀班主任或所任班级获得市优秀班集体称号;⑩ 班主任任职连续三年以上,且所任班级三年均获得校优良班集体以上。(注:若学生指导教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以获得荣誉证书的为准。)

⑺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三年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 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并结合具体实践,撰写学术论文或教研论文或经验总结,在省级以上学术核心期刊发表两篇以上。② 担任省级课题研究组成员或担任市级课题主持人任务且通过结题鉴定③获得市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的(课题、成果奖需是学校层层推荐的,市级成果奖限主持人)。

2、破格条件

获得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师、模范教师称号的且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中1、2、3、4条及5、6、7条中的任意两条。(以上荣誉时间界定:以最近一次评选向前推三届)

凡获得技能大赛市级团体一等奖且学生获奖位次最高的指导教师,或获得市技能大赛个人一等奖第一名指导教师。

(注:已评选为首席教师、功勋教师的证件,在同级别的评选中不可再使用,若评更高一级的可以继续使用)

  首席教师任职条件

1、 必备条件(须同时具备)

忠诚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及生活作风,服从工作安排,近三年内违法违纪现象及责任事故发生,能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⑵ 在本校任教5年以上,近三年来连续任课或兼课。

⑶ 具有积极的工作态度,近三年内无旷工缺课情况,年平均病、事假不超过10天。

⑷ 近三年内工作量达到当年度全校平均量以上。兼课教师其兼课课时量达到全校工作量的二分之一以上。

⑸ 近三年内量化成绩总评位于当前序列成绩的前五分之一。

⑹ 近三年来获得下列成绩,具备条件之一者:

① 获得省级讲课比赛一等奖、省级示范课或省级公开课;② 在政府组织的技能大赛中,辅导的学生成绩获得省级大赛二等奖;③ 在专业技能比赛中,辅导的学生成绩须获得省级比赛一等奖;④ 教师专业技能比赛获得省级一等奖;⑤ 获得省级教学能手、省级骨干教师称号(任期内);⑥ 获得省级优秀班主任或所任班级获得省级优秀班集体称号的;⑦ 班主任任职连续三年以上,且所任班级三年均获得校优秀班集体以上。(若学生指导教师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以获得荣誉证书的为准。)

⑺ 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近三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① 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并结合具体实践,撰写学术论文或教研论文或经验总结,在国家级学术核心期刊发表过两篇以上。② 主持省级课题以上研究任务且通过结题鉴定。③获得省级教科研成果一等奖的(课题、成果奖需是学校层层推荐的,成果奖限主持人)。

 2、破格条件

获得省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名师、模范教师称号的且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中1、2、3、4条及5、6、7条中的任意两条。(以上荣誉时间界定:以最近一次评选向上推三届)

在技能大赛中指导学生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以上。

二、职责

(一)功勋教师职责

1、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担任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并起带头作用,能推动本学科教师群体教育教学研究,提高研究水平。        

2坚持在学科教学第一线,发挥示范作用,功勋教师每学期上一次校级公开课或教改示范课,带动、指导本学科教师开展教学研究。

3功勋教师每学年至少要指导一名青年教师。并保证对所指导教师每周听一节课,年终写出书面任期报告。

4功勋教师指导的青年教师每年至少要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评选中获奖,或在市级以上教学刊物上发表,年终写出书面报告。

5功勋教师参与并指导本校的校本培训等活动。

6功勋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

(二) 首席教师职责

1、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担任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并起带头作用,能推动本学科教师群体教育教学研究,提高研究水平。        

2坚持在学科教学第一线,发挥示范作用,首席教师每学期要举行两次公开课或示范课,并向全校教师开放。

3首席教师有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的义务,每学年至少要指导两名青年教师,并保证对所指导教师每周听一节课,年终写出书面任期报告。

4首席教师指导的教师每年至少要有一篇论文在省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评选中获奖,或在省级以上教学刊物上发表,年终写出书面报告。

5首席教师参与并指导本校的校本培训等活动。

6首席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讨活动

三、考核与评审

1、学校成立功勋教师、首席教师评定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

2、根据条件要求由个人提出申请,写出简历、交各种证书,领导小组进行资格认定。

3、功勋教师、首席教师评选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定首席教师预选名单并进行公示。

4、公示后无异议,确认功勋教师或首席教师称号,由学校聘任。

四、管理办法

1首席教师、功勋教师每年一评,并在当年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同时,通过会议、报刊、网络等传媒宣传典型事迹,介绍推广先进经验。

2首席教师任期三年、功勋教师任期两年。

3、首席教师、功勋教师在任期内优先参加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学术研讨等活动。

4、首席教师在任期内职称聘任时可直接聘任;功勋教师在任期内中级职称可以直接聘任。若受名额限制则按首席教师、功勋教师分别排序确定。

5、首席教师、功勋教师享有一定物质待遇。首席教师每年享受2周的外出休假并给予5000元休假费;功勋教师每年享受1周的外出休假并给予2000元休假费。

6、首席教师、功勋教师在任期内如出现以下情况,其称号自行取消。①违法违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②不能履行所担职责;③评估成绩处于后二分之一。

 

临沂市工业学校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

 

为了提高我校专业教师队伍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快我校专业的建设步伐,提升我校的办学能力,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培养更多合格的技能能型人才,结合学校国家示范校建设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遵循教育教学和人才成长规律,采用选拔、培训、激励等综合性措施,从学校实际出发,建设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的专业带头人队伍,发挥学校名师的示范作用,带动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推动我校国家示范校建设,提升我校办学水平。

二、培养目标

按照个人申报,专业组推荐,学校审批的原则,从今年开始,在重点建设专业确定2—4名、一般专业确定1—2名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力争通过3—5年培养,不断促进我校专业带头人的进步,力争能培养出5—10名市级以上专业带头人。

三、培养内容及要求

1、通过培养培训,使专业带头人具备较高思想政治觉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立足职业教育,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奉献精神强。

2、提高专业带头人的学历层次,并使其获得相应的职称和专业技术证书。要求校级专业带头人通过学历培训,获得同类专业本科文凭,鼓励已获得本科学历的培养对象攻读研究生学历;所有培养对象在培训期内必须获得中级职称,必须获得所教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具备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技能操作能力。要求培养对象较系统掌握任教专业理论知识体系,熟悉任教专业技能操作,对任教专业主干课程的课程内容、课程结构和技能体系有较强的把握能力;准确把握任教专业的专业培养目标和主干课程的课程目标以及在职业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中的地位、作用和价值,在专业建设、人才培养方案、校本教材开发等方面起到规划和把关作用;由学校统一组织,有计划分年度安排培养对象下到专业对口企业进行顶岗实践。

4、具备较高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教改水平。要求培养对象从事本专业教学三年以上,能胜任本专业2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课堂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效果好;在专业教学中,注重学生的知识技能及学习态度的培养,使学生的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充分的培养和提高;并根据专业特点,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讨论式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在课外能指导学生进行自主性学习,所教学生在校内外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在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开展教学研究,要求校级专业带头人主持1项校级以上教研教改课题,每年公开发表教研教改论文1篇以上或提交教学经验1篇。

5、具有一定的应用技术研究推广能力和市场把握能力。培养对象要能不断吸取本专业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掌握本专业最新发展动态和研究成果,由学校组织外出参加专业培训,及时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技能水平;要求培养对象有较强的市场就业、职业岗位用人标准的调研、分析能力,每年要开展市场调研1次,并根据就业市场和职业岗位要求的变化,适时调整专业教学内容。

6、能够发挥指导和示范作用。要求校级专业带头人能对本专业教师进行示范和指导,每学年为校内外本专业教师开展专业教学、教研教改、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本专业最新成果专题辅导报告、讲座1次以上;每学年为校内外本专业教师上示范课、观摩课1-2次。

四、培养措施

(一)加强领导

成立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守贵  庞运涛

副组长:张西臣  张天水  荣学文  王玉军  曹竹卿

成  员:李玉成  左士光  尹迎峰  殷洪晨  杨海滨  梁  广

(二)具体措施

1、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培养过程的监督与评估。对照专业带头人培养的具体目标要求,由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分年度、分阶段逐项检查与评估,切实加强对各专业带头人培养工作的督促、考核。

2、加强密切协作,推动培养工程顺利实施。校级专业带头人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处室通力合作,围绕培养目标,共同协助教研教改课题研究,应用技术研究推广,市场调研情况的分析,确保集体项目如期完成。

3、建立专业带头人培养基金。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多方筹措经费,将建立专业带头人培养基金,用于学科建设、教师培训、改善各专业组所工作条件等方面的需要,为专业带头人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

4、强化学习,更新观念,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理论水平。对专业带头人的培养着重从学习,尤其是教育、教学理念,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入手,及时把握教育发展的时代脉搏,新课改对教师的要求等方面的宣传,从而增强教师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压担子”,促使培养对象迅速成长。学校对培养对象适时加压工作担子,如各级各类公开课、评优课、技能竞赛等要让他们当主角,促使其沿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的轨迹发展。

6、建立奖励机制。对按期达到专业带头人标准的实行奖励:一是适当提高经济待遇;二是在评优评先、晋级等方面优先考虑。

7、学校建立专业带头人培养对象档案,跟踪培养对象的发展情况。

 

临沂市工业学校

专业带头人管理与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工作,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科研团队,充分发挥专业带头人在教学研究与指导、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校企合作、引导学生自主学习中的作用,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爱校意识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教学理念先进,注重本专业理论与实际的结合,能够领导学校专业建设。

3、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身体健康。

4、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严格按照教学工作规范履行工作职责,能独立系统地讲授两门以上专业主干课程,教学质量良好。

5、具备实习实训项目开发与指导能力,具备课程改革及教学科研工作能力,具备指导青年教师提高业务水平的能力,在“传、帮、带”工作中做出了较大成绩。

6、近三年主持开展相关领域的教研科研工作(资料归档齐全),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项:

(1)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限第一作者)。

(2)公开出版一部学术专著或职业教育规划教材。

(3)指导学生进行各项技能竞赛、专业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4)主持完成一项教研课题(科研课题)或新技术的应用推广。

(5)获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奖或教学优秀成果奖一项(校级奖必须是二奖以上)。

(6)主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及修订工作。

(7)主持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及相关工作。

(8)主持学校示范(特色)专业或精品课程建设工作。

(9)主持校企合作开发或学生创业公司建设及相关工作。

二、评选范围与原则

1、评选范围:全校在编教师和外聘兼职教师。

2、评选原则:本着德才兼备、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动态管理原则即实行岗位管理和聘任制。

三、评选办法

1、专业带头人和专业带头人评选每三年评选一次,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2、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学校每个专业评选1至3名专业带头人,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组织评审组初审提名,校长室审批,公示期一周,公示后无异议的确定为专业带头人,下发文件。

四、岗位职责

1、专业带头人在教务处和教育教学研究所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相关专业的建设工作,制定相关专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2、主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专业技能考核标准、专业实训大纲的制定和校本教材的建设工作。

3、负责一个专业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

4、掌握一个专业的发展动态,制定专业建设改革方案,主持一个专业的特色专业建设,出成效。

5、任期内每年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市级以上学术报告一次,或出版专著、校本教材1部。

6、主讲一门专业核心课程,主持一门精品课程建设。

7、指导学生的各级技能竞赛和各类专业实践活动,并取得优良的成绩。

8、配合相关部门拟定专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带领专业教师开展教研工作,全面履行教书育人职责,制定具体指导方案。

五、考核、待遇及管理

(一)考核

1、每学年根据岗位职责,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做一次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实行学年考核。学年结束后,由教务处和各系部进行考核,提出学年考核意见(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校长室会审后下文公示考核结果。行文进入教师档案。

(二)待遇

1、各级专业带头人是评选上一级专业带头人的必要条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符合有关低职高聘规定的,由学校予以低职高聘;在提拔使用、评先树优中优先考虑。

2学校对专业带头人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成绩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

3专业带头人优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

4专业带头人承担研究课题、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应适当计算工作量。专业带头人在教研科研和指导本地、本校教学取得显著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专业带头人科研成果及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

5对专业带头人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推广宣传。学校将支持专业带头人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三)管理及使用

1、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制度。学校教务处做好各级专业带头人日常考核工作,建好管理档案;专业带头人须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年终工作报告。学校将对专业带头人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进行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届各级专业带头人评选的资格。

2建立专业带头人联系制度。学校将与专业带头人保持经常联系,听取他们对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3各级专业带头人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核实后,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专业带头人资格,由证书核发部门负责收回专业带头人证书,取消其相关待遇。

①师德表现不良者;

②任期内离开教育系统者;

③在评选专业带头人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④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临沂市工业学校骨干教师培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师的全面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特色鲜明,能服务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高水平的骨干师资队伍。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遵循骨干教师的成长规律,突出教师专业成长培养的针对性、实效性、先进性,按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自主与交流相结合、学习与应用相结合、反思与提升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的骨干教师队伍,发挥学校名师的引领、带动、辐射作用,带动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推动我校国家示范校建设,提升我校办学水平。

二、培养目标

按照个人申报,专业组推荐,学校审批的原则,从今年开始,在每个重点建设专业确定3—6名、一般专业确定2—4名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力争通过3—5年培养,不断促进我校骨干教师的进步,力争能培养出50-60名骨干教师。

三、培养方式:

 (一)学校培养

1、学校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创造参与各级各种学习、进修、研究和实践的条件和机会,为其成长提供舞台。参加活动后要求其写出体会和收获,并在全校范围内举行讲座或上示范汇报课。

2、实行导师制,学校将聘请教学专家与培养对象结成交流对子,开展拜师学习活动,为其成长提供直接指导,并制定相应的培养计划。

3、学校积极安排并督促培养对象参加校级以上公开教学、学科竞赛和课题研究等活动,并给予悉心指导,促使他们尽快成长。

4、学校定期组织对培养对象的评价活动,对培养对象的发展情况做出评价,总结表彰先进,提出进一步发展目标,同时针对薄弱环节,对培养对象提出要求,明确目标。

5、学校积极向上一级教科研部门推荐学校的骨干培训对象,鼓励和推动其参加各级学科教研比武等活动,并在各种知识活动中,对其中优秀者予以优先考虑。

(二)自我提高

1、要求每位培养对象对照相应评审标准,自我分析、找出差距,针对个人实际情况,分阶段制定个人提升计划并进行自我对照和反思。

2、加强素质教育和新课程理论学习,每学年订阅2份以上与自己所教学科相符的书刊杂志,阅读2部教育专著,撰写6000字以上的读书摘记。

3、每学期至少开设一堂公开研究课或示范课,逐步形成自己独特的课堂教学特点。每学年至少在市级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或有一篇论文在市级交流或发表、至少参与一项教科研课题或独立开展某项教学专题的研究。

4、自觉主动地拜师学艺,每学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自己研习情况并接受指导,阶段性成果向指导教师汇报,每学期互相听评课5节以上。

5、每学期进行一次书面总结,对照评选条件自我反思,查漏补缺,同时将本人的教育教学及科研成果及时提供给教务处或校长室存入个人成长档案夹。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学校建立骨干教师培养领导机构,负责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

组  长:李守贵  庞运涛

副组长:张西臣  张天水  荣学文  王玉军  曹竹卿

成  员:李玉成  左士光  尹迎峰  殷洪晨  杨海滨  梁  广

2、机制保障

学校建立骨干教师管理及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对骨干教师学年考核;加大对骨干教师奖励额度,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加技能、教学等不同种类的培训和竞赛,促使骨干教师迅速成长。

3、经费保障。学校将设立骨干教师培养工程专项资金,切实保证各项培养任务的完成。为他们创造继续学习的条件。学校对培养对象承担的科研课题给予—定的课题经费支持。并设立骨干教师奖励基金,激励骨干教师的快速成长。

 

临沂市工业学校

骨干教师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骨干教师的选拔、培训、使用和管理,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骨干教师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成果显著,在学科教学中积累了成功经验,有较强科研能力并能在教育教学岗位上起指导、示范、带头作用的优秀教师。具体是指获得国家、省、市、县教学能手称号,或担任国家、省、市、县兼职教研员,或获得国家、省、市、县教学名师称号的教师,或教研(备课)组长。  

第三条 骨干教师应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

1.在师德建设方面发挥表率作用。热爱学生,教书育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立志终身从教,坚持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做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楷模和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者。

2.在教育教学方面发挥示范作用。认真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规律和方法及教学发展动态。掌握现代教育理念和技能,保持较高教育教学水平,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在本学科(专业)的教育教学改革中发挥示范作用,推动本学科(专业)教学的改革和发展。每学期开展示范课不少于1次。

3.在进修学习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学习进修,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和学科专业水平,及时了解本学科教学前沿信息,不断拓宽专业知识面。

4.在教育科研方面发挥引领作用。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认真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确定明确的教改和科研课题。主持、承担或参与教育科研课题的实施和实验,或每年至少在市级以上刊物或学术会议上发表1篇高水平的专业论文、经验总结、科研报告,或写出学校本学科(或专业)发展的调研报告。

5.在指导青年教师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积极承担培养青年教师的任务,每年有计划地指导一至三名青年教师,帮助其提高师德水平、教育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在校内参与听评课每学期不少于30课时。

6.在承担各项对外交流、教师培训中发挥模范作用。积极承担教育教学示范、观摩和讲座等对外交流任务,承担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师继续教育指导、培训、送教下乡等各类活动。

第四条  骨干教师的待遇

1.各级骨干教师是评选上一级骨干教师的必要条件,各级骨干教师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晋升教师职务,符合有关低职高聘规定的,由学校予以低职高聘;在提拔使用、评先树优中优先考虑。

2.学校对骨干教师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对成绩优异者给予表彰奖励。

3.骨干教师优先参加国内外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学术研讨等活动。

4.骨干教师承担研究课题、教改实验和教学指导任务,应适当计算工作量。骨干教师在教研科研和指导本地、本校教学取得显著成果和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骨干教师科研成果及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贴.

5.对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科研成果和先进事迹,采取多种形式予以推广宣传。学校将支持骨干教师著书立说,多出成果。

第五条 骨干教师的管理及使用

1.实行动态管理和年度考核制度。学校教务处做好各级骨干教师日常考核工作,建好管理档案;骨干教师须向学校教务处提交年终工作报告。学校将对骨干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进行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下一届各级骨干教师评选的资格。

2.建立骨干教师联系制度。学校将与骨干教师保持经常联系,听取他们对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并及时研究,采取措施认真处理。

3.各级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调查核实后,报相应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由证书核发部门负责收回骨干教师证书,取消其相关待遇。

①师德表现不良者;

②任期内离开教育系统者;

③在评选骨干教师工作中弄虚作假者;

④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

  第六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临沂市工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方案

 

为确保我校教师队伍能适应职业教育不断发展和专业建设的需要,建立一支教学能力强、学识水平高、实践操作能力过硬的“双师型”教师队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快速发展,现结合我校师资实际,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教师能力为本位,强化措施,多层次培养,不断壮大“双师型”教师队伍数量,提高“双师型”教师队伍质量,推动我校国家示范校建设,提升我校办学水平。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组织和实施,学校成立了“双师型”教师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对象选拔、培训项目安排、培训经费落实和考核评估等工作。

组  长:李守贵  庞运涛

副组长:张西臣  张天水  荣学文  王玉军  曹竹卿

成  员:李玉成  左士光  尹迎峰  殷洪晨  杨海滨  梁  广

三、总体目标

按照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到2013年,“双师型”教师的比例达到专业教师队伍的90%以上,同时应具备以下能力和素质。

1、基本素质: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对所任教的科目具有较强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2、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行业职业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并能应用于各种教学环节。

3、管理能力:熟悉企业或行业的管理规定,具备指导学生参与企业行业管理和参加基本生产实践活动的能力。

4、创新能力:善于接受新信息、新知识、新观念,掌握创新的一般原理和技能,指导学生开展创新活动。

四、培养“双师型”教师的途径与方法

1、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专业教师们要为成为“双师型”教师自我奋斗,要求教师一定要忠于事业、牢记使命,要乐于育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无私奉献,要勤于学习、提升自我,勇于反思,锐意创新。同时教师的职称与技能证书与评职称、结构工资制紧密挂钩,加强教师教学成果和技能竞赛的评选、奖励工作,大力表彰优秀教师。

2、校本培训。学校创造条件,形成浓厚的教学研讨的氛围,并邀请各地的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并组织本校的教学名师进行教育教学的培训。

3、教学实践。按照岗位的要求,认真加强教学实践环节的培养提高,熟悉教学过程及各个教学环节,在实践中学习教育教学的经验。

4、社会实践。一是不定期地组织教师到企业参观学习,了解企业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增加感性知识。二是在暑假或教学任务不很重的情况下,抽调部分专业教师深入生产第一线,接受一段时间的实践锻炼,提高实践操作能力。

5、学历进修。要求教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不断的进行学历进修,没有达到规定学历者,必须取得规定学历。并鼓励已经取得规定学历者攻读硕士学位。

6、技能培训与考核。一是定期分批选派素质好的专业教师参加劳动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培训班学习并参加技能等级考核。二是在教学和生产实习时,教师和学生一起参加训练,与学生一起参加技能等级考核。三是建立教师自我培训机制,通过自学自培,不断提高完善。四是请专家学者或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来校作专题讲座,每年由学校组织专业教师进行专业理论和实践操作两方面的“应知应会”考试,并将其成绩纳入教师的考核。

五、保障措施

1、所有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的经费,由学校解决,教师个人不承担。

2、对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教师,取得合格证书后,学校给予一定奖励。

3、教师参加“双师型”教师培训的,在申报职称,评奖评优方面优先考虑。

 

临沂市工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奖惩办法

 

为促进专业教师成长,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一、现任教师一年内获取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用由学校承担;二年内获取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用学校承担一半。

二、新进入教师,两年内获取教师资格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用由学校承担;三年内获取教师资格证书,考核证书费用学校承担一半。

三、现任专业教师一年内(新进入专业教师三年内)获取相应专业第一个高级技能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用由学校承担。

四、现任专业教师一年内获取相应专业第一个技师证书(或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下同),报名考核证书费由学校承担并奖励500元,两年内获取相应专业技师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由学校承担并奖励300元;三年内获取相应专业技师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由学校承担;三年后获取相应专业技师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由学校承担一半。

五、现任专业教师一年内获取相应专业第一个高级技师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由学校承担,并奖励1000元;两年内获取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由学校承担,并奖励500元;三年内获取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由学校承担,并奖励300元;三年后获取相应专业高级技师证书,报名考核证书费由学校承担。

六、自2014年起,未获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和未获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的专业教师,不能参加任何形式、任何级别的评先树优。

七、教师在考取技能证书时需提前向学校申请,学校审核同意报考后,方于承任所获取证书。费用报销时须持所取得的证书原件、报名考试费正式发票,经教务处审核后,由校长签字到财务科报销。

八、本办法所指相应技能证书、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是指由人社部门组织的国家职业资格中备案的证书,我校具体要求见附录)。

九、教师所获技能证书、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应与自身所学或所教专业相关,取得的技能证书必须是我校开设专业相关工种证书。

十、所指教师资格证书必须是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临沂市工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技术过硬、结构合理和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优化教师结构、加强校企合作、理论联系实际、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技能人才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满足我校教学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明确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聘用程序、管理要求及教学工作规范,特制定本办法。

一、 兼职教师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组织纪律性强,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兼职教师的聘用对象主要是行业和企业一线、科研单位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师和中高级管理人员,或教育部门、高校职业教育专家。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其他相应职业资格的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或社会能工巧匠,技能型教师一般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术等级证书,专业理论扎实,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课程。工程实践类或特殊学科及师资紧缺学科可适当放宽学历和职称要求。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具有《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4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专长或技能,具有所承担本课程教学任务的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业务基础扎实、教学效果好。

5、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6、经试教获得通过(有三年以上任教经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者免)。

二、兼职教师的主要工作内容

1、指导与帮助学校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方案指导、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

2、担任实践教学及指导工作。

3、承担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 兼职教师主要工作职责

1遵守《学校教师教学工作规范》,忠实履行教学职责,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组长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组和本人各执一份。

2、按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备课,撰写好教案。教案内容应包括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及作业布置等。

3、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及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参加不少于1/2的教研活动,及时向教研组反馈教学情况。课下多与学生交流,及时掌握学习情况,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

5、按承担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在学生上交作业后、下次上课前完成批改、评定和成绩记载,并作好讲评。

6、认真指导学生搞好预习、复习,根据需要参加有关课程的命题、阅卷和指导毕业设计(作业)、答辩工作。

7、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组长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 12 小时通知所在系(部)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8、所教课程必须进行考试。考试按教学大纲和考试要求出 A、B 两套试卷,每份试卷应附有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经教研组长和系(部)主任审批后由系(部)统一报送教务处。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阅卷人)要在三天之内将考试成绩单、试卷和考试效果分析交系(部),由主任审核签字,成绩汇报教务处载入学籍档案。

9、按时上课和下课,做好学生考勤,认真填写《教学日志》。

10、承担课程规定的上机指导、实验、实训等教学任务。

四、兼职教师的聘任程序

1、各系(部)每学期期末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统筹制定下一学期本系(部)兼职教师计划,并由系(部)统一填写《兼职教师计划表》一式两份,教务处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后,报校长室审批。

2.批准后,聘用兼职教师的系(部)联系、考核应聘人员,并填写《聘用兼职教师申请审批表》,提交教务处、主管教学领导审批。

3.审批后,各系(部)负责对兼职教师的资格进行审核和考察,审核和考察合格聘用人员签订学校统一印制的《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一式四份,系(部)、受聘人、教务处、办公室各持一份,并将受聘人的《聘用兼职教师申请审批表》及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身份证等有关证件的复印件作为附件附后,系(部)和教务处各一份存档备案。未签订聘用协议书的兼职教师,学校不予核发其相关待遇。

4兼职教师的续聘按上述程序办理。

6、系(部)和教务处要建立与完善外聘兼职教师人才库。

五、兼职教师的管理与考核

1、一经聘用,兼职教师编入相应教研组,兼职教师应参加部分教研活动。各教研组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对兼职教师提出授课要求。

2、系(部)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外聘兼职教师会议,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

3、为帮助兼职教师尽快适应学校的教学要求,所属系(部)应积极向兼职教师提供帮助:

(1)明确学校以人为本的办学思想;逐步树立办好中等职业教育的信念;贯彻以育人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强化职业教育特色,突出职业能力培养。遵循提高学生就业能力、就业竞争力、就业率的办学宗旨。紧紧围绕教学工作为学生成长、成材服务的工作思路,千方百计落实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治校理念,促进本职工作。

(2)介绍任课专业的发展方向、特色、专业建设情况。

(3)提供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及其它教学辅助材料。

(4)明确学校在备课、授课、辅导答疑、作业批改、考试命题、实践教学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基本要求和规定。

4、每位兼职教师每学期授课不超过两门,以保证教师有足够的备课与教研活动时间。

5各系应制定兼职教师管理的实施细则,负责兼职教师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建立本系(部)兼职教师档案和信息库,负责对兼职教师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和评价,负责按月计算、审核兼职教师教学工作量。在对兼职教师的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反馈给当事人,指导其针对问题改进教学。

6、教研组负责检查兼职教师的教案,并根据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不定期抽查其课程讲授、辅导、作业批改,组织听课,检查其教学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改进。

7、系(部)应通过全面的综合考评,准确地掌握兼职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写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和评语,报教务处。考评结果要同兼职教师本人见面,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今后选聘教师的参考依据。

教务处负责定期对兼职教师聘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由教务处综合所在系部的考核意见进行学期考核,报办公室备案。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考核不称职者不再续聘。

8、兼职教师违约处理

(1)一旦发现兼职教师有违约行为,系部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并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2)兼职教师发生教学事故,按学校《教学事故与差错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本办法解释权在教务处)。

(3)对发生重大违纪或教学事故的、教学效果不好或不能按学校要求完成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应及时解聘。兼职教师解聘后,由系(部)安排其他教师承担其教学任务。

六、兼职教师的待遇

1、承担教学工作的兼职教师按聘期内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核发课时费。课时费标准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元/课时;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人高级技师40元/课时;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人技师等30元/课时;相应级别的行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享受前述待遇。大、中型讲座按讲课时间和参加学生人数另行酌定。

2、聘用的实训指导兼职教师按聘期内实际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核发课时费,课时费标准为20元/课时。

七、其他

1、《临沭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另设附件列出。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临沂市工业学校

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

 

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防范和有效地处理各类教学事故,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事故及其分类

1.教学事故是指由于任课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或教学辅助人员的直接或间接过失,给教学秩序、教学进度、教学环境和教学质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事故。

2.教学事故按其发生的范围分为:教学运行类事故(A)、教学管理类事故(B)、教学保障类事故(C)三类。

(1)教学运行事故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由于违反教学规范,造成教学运行中断或其它影响教学正常运行的行为。

(2)教学管理事故是指教学管理人员在教学组织和管理的不同环节中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的教学管理和教学秩序受到影响的行为。

(3)教学保障事故是指教学辅助单位、供应单位及其管理人员由于失误或失职造成教学运行受阻,影响教学秩序的行为。

3.根据事故发生的情节及造成的后果分为:一般教学事故(Ⅲ级)、严重教学事故(Ⅱ级)、重大教学事故(Ⅰ级)。

(1)一般教学事故是指在教学过程、组织考试、学籍管理中出现失误,采取补救措施,未造成严重影响;提供教学设施、设备以及服务工作中出现失误,能及时予以补救;其他教学工作失误,能及时纠正,未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

(2)严重教学事故是指未履行有关教学管理规定,并未能及时纠正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安排教学、组织考试、学籍管理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消极执行上级部门布置和下达的教学任务、工作安排等,使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行为。

(3)重大教学事故是指不执行有关教学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不良后果;在组织教学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提供教学设施、设备以及服务工作出现重大问题,致使不能正常进行教学;不执行上级部门布置和下达的各种教学任务和工作安排等,使工作受到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和影响的行为。

二、一般教学事故Ⅲ级

(一)教学运行类(A)

1、小预备响后,教师还未到教室门前候课,实训室课、体育课还未整队。

2、上课期间接打电话、课内抽烟、坐讲、会客、坐着上课、看报刊杂志等与本节课教学无关内容。

3、学生打盹睡觉、玩手机、玩游戏、上网等违纪现象,教师未及时处理。

4、未按时交学生出勤报告单或考勤不准确、未填写教学日志或填写不准确。

5、教师实际教学与教学计划差距达1周,而未经系部批准。

6、未按时交考试试卷,或教师考试命题质量差,卷面分值有误差或试题、标准答案有错误能及时发现,而未影响考试。

(二)教学管理类(B)

1、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工作出现失误或疏漏,排课、排考时间、地点冲突,10分钟内不能妥善处理,对教学秩序造成不良影响。

2、教学管理人员未及时将课程表、开课任务书、学生花名册等送达任课教师,影响教师备课及开课的准备工作。

(三)教学保障类(C)

1、教室灯具、黑板等基本教学保障设施损坏,报修后因人为原因3日内未能及时维修,影响教学。

2、因工作失误或人为原因,造成停电、停水,使上课、实训等教学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管理人员未及时打开功能室,导致上课时间拖延5分钟以内。

4、管理人员课前未作检查维护,教学设施损坏或不完备,未准备好训器材、实训材料,影响教学效果,导致教学时间最耽误5分钟以内。

三、严重教学事故Ⅱ级

(一)教学运行类(A)

1在实训室、多媒体室、操场等上课,地点不在教室内时,上课铃响后教师5分钟内仍未组织学生进入上课场地。

2、教师上课铃响后5分钟内进教室上课或离开教室5分钟以内。

3教师上课不带教案、教材、教具等必备的教学资料或工具,或课前准备不足,影响正常教学。

4、教师上课内容与与教案或周教学计划不符。

5、教师上课无教学任务、看堂。

6、教师组织学生课内听看与本学科无直接相关音像。

7、课堂纪律松散学生有打闹、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出入教室的现象。

8、体育课组织、上课不规范,学生自由分散活动。

9、教师个人事先未经系部批准,擅自变动上课或考试时间、地点,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10、教师无特殊原因,实际课程进度与教学进度安排表相差2周以上。

11、教师考试命题质量差,卷面分值有误差或试题、标准答案有错误未及时发现,影响学生成绩。

12、监考人员考试试卷收发失误(短缺、丢失),影响学生成绩;

13、阅卷教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出现阅卷错误、统(登)分错误或评卷后遗失学生试卷,影响学生成绩。

14、教师对教材误选、错选,致使学生无法使用,影响教学。

(二)教学管理类(B)

1、未经学校教务管理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教学大纲、调整和变更教学计划。

2、在教学工作开始前,未按教学计划落实课程安排,或未落实任课教师,致使教学任务无人承担。

3、实习、教学实践活动前未落实实习、实践场所,使实习、实践任务无法完成。

4、试题命题、印刷、保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试卷泄密。

4、主管部门或有关责任人因主观原因造成的教材迟订、漏订、错订,致使教材开学2周内不能发放,对教学造成严重影响。

5、教学资料缺失严重、管理混乱,影响教学正常运行和各类教学评比检查工作。

6、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教学设施严重损坏或被盗,影响正常教学。

7、学校关于放假或全校性活动的教学调整,因通知失误造成全校教学秩序混乱,影响恶劣。

8、因教师调课,上课计划或地点发生变动未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导致上课时间被拖延5分钟内。

(三)教学保障类(C)

1、任何单位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占用教学场所,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2、教室(实训室及其它活动场所)未按时开门或室内卫生环境脏乱差,影响上课等教学活动,造成不良影响。

3、实训设备损坏在三个工作日内未修好,影响教学进行。

四、重大教学事故(Ⅰ级

(一)教学运行类(A)

1、教师上课铃响5分钟后进入教室或在教室外逗留超过5分钟。

2、教师酒后进课堂。

3、教师无论何种原因空堂,不接受调课或调课后误课。

4、教师私自调课、上合堂课、替别人看课的双方。

5、教师提前下课。

6、未经审批私自停课(或班级内使用四分之一以上学生的),教室内无学生上课任课教师在上课前未向系部反映,停课人及任课教师双方。

7、教师在课堂上辱骂、体罚学生,或语言粗鲁、举止不文明或擅自离开课堂,使教学中断,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8、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内容、观点违反法律、法规,在学生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9、教师未完成教学任务所规定的教学内容。

10、考试前,教师有意或因试题保管不严泄漏考试内容,或在考场协同学生作弊。

11、教师违反操作规程或课堂组织不力,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

12、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学任务。

13、教师按教学大纲要求应布置作业而在一学期从未布置作业或未按要求批改作业。

(二)教学管理类(B)

1、教学管理人员因失误造成班级停课。

2、未经学校批准,系部或其他单位随意通知全校或全系部学生停课。

3、在试卷命题、印刷、保管过程中故意泄密,造成重大影响。

4、教师及管理人员私自篡改学生成绩。

5、学校教学管理人员在学籍、证书管理中,有意出具或办理不真实的成绩、学籍证明、学历证书。

6、管理人员漏报、误报、错报学生信息,影响学生学籍注册和学历证书办理。

7、遗失成绩未登录的试卷或学生成绩登记表。

8、因教师调课,上课计划或地点发生变动未及时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导致上课时间被拖延5分钟以上。

(三)教学保障类(C)

1、管理部门修缮、改造工程,因组织不力、指挥失误,未能按计划完成任务,造成学生停课,严重影响教学秩序。

2、因工作人员失误或人为破坏,造成大型、贵重教学设备的损坏。

3、实训用材料未按时购买,造成实训教学无法进行。

五、教学事故的处理办法

1、教学事故要按岗位职责将责任追究到人,不能以单位或集体代替责任人。

2、一般教学事故,由所属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并扣除相应量化积分。

3、严重教学事故,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并扣除相应量化积分。

4、重大教学事故,扣除相应量化积分,责任人当年度不能参加评先树优。

六、教学事故的认定、处理权限及处理程序

1、教学事故发生后,任何个人或单位都有责任、有义务向学校有关部门反映。教学事故发现者应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所属部门或教务处。(事故责任人在教学事故发生后主动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尽量减少事故造成的影响,可予以减轻处罚。)

2、教学事故的调查认定分两级进行,一般教学事故由责任人所在系部负责调查认定,并根据本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填写《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记录卡》;重大教学事故和严重教学事故由教务处会同责任人所在系部调查认定,并根据本办法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填写《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记录卡》。

3、对教学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分学校、系部两级进行。一般教学事故的认定与处理,由责任人所在系部具体负责,处理结果报教务处审批;严重教学事故的处理,由系部协助教务处调查认定,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后报请分管副校长审批;重大教学事故的处理由系部协助教务处调查认定,教务处提出处理意见后报分管副校长审批,并报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4.有关部门在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完毕后,将审批后的《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记录卡》(一式三份)分送当事人所在系部、教务处、学校办公室。

七、免责条款

1、因教学环境出现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避险的。

2、教师因身体意外不能按时上课者,应在上课前向授课班级所在系部请假,并办理调课手续。教师因身体原因必须中止课堂授课时,应由本人或委托授课班级学生干部向教务处和班级所在系部请假。对于没有按照以上程序请假,被检查人员发现后再补充请假的不予免责。

3、教师偶遇学校特殊公务来不及请假和调课时,必须先妥善安排好所授课的学生并告之所在系部。并在事后出具学校领导签字的书面证明。否则,不予免责。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记录卡

责任人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职 务


处室(系部)


岗位


教学事故概况

具体说明事故情况(事实、时间、地点、发现人等)

 

 

调查认定人签字:

年 月 日

调查认定系部意见

事故等级和处理意见(是否属实,依据等)

 

 

系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责任人所在系部意见

 

系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临沂市工业学校课堂教学评价标准

 

一、教学目的(10分)

1、教学指导思想端正,目的明确。

2、教学目的符合专业培养目标,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

3、教学要求具体、恰当,符合学生的实际。

4、注重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

二、教学内容(10分)

1、熟练驾驭教材,处理教材恰当灵活,紧扣大纲,落实“双基”。

2、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住关键,详略得当,容量适度。

3、正确把握教学起点,教学内容前后响应,体现知识的内在联系,系统性强。

4、按需施教,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强。

5、传授知识准确、严谨,重视学生智力开发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

6、深入挖掘教材的思想性,寓德育于教学之中。

三、教学方法(30分)

1、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学原则,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公共基础课采用小组合作学习,学习小组分组合理,组内成员分工明确、合作积极有效,学生自主探究效果好;专业课坚持“做中学,做中教”思想,实施行动导向教学, 项目(任务)载体选择合理,突出能力本位,体现学生主体。

2、采用直观、形象教学和现代教学手段辅助教学,教学手段运用得当。

3、恰当、正确地进行演示实验和操作示范,指导学生实验、操作规范得法。

四、教学过程(25分)

1、导入新课自然,新旧知识衔接,教学过程完整。

2、教学环节安排合理,层次清楚,过渡自然。

3、课堂结构基本符合学校课堂结构改革精神,设计科学,时间分配恰当,课堂教学效率高。

4、及时进行课堂信息反馈与矫正、巩固练习,布置作业恰当。

五、教学素质(10分)

1、专业知识丰富,能灵活自如地驾驭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

2、有效地组织学生活动,恰当地处理课堂偶发事故、答疑能力强。

3、实践经验丰富,动手能力强,能正确、熟练地指导学生实验、实践活动。

4、语言准确清晰、简练、生动,使用普通话。

5、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简明实用。

6、教态自然、亲切、精神饱满,仪表端庄大方。

六、教学效果(15分)

1、课堂气氛活跃,双边活动积极主动,学生注意力集中,学习情绪高涨稳定。

2、学生应知、应会的要求达成度高,从学生讨论、回答问题、巩固练习反映学习效果好。

3、学生的实践操作正确、规范、熟练。

4、教学时间掌握适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

 

临沂市工业学校任课教师量化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完善激励和约束机制,便于评先树优、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以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体现以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思想,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Ⅰ.考核人员序列划分

任课教师按照任教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两个序列。

1. 公共基础课教师:指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德育、体育、公共艺术、书法、礼仪、心理的任课教师;

2.专业课教师:专业课任课教师;

注:同时兼任两个序列课程的任课教师列入专业课教师序列。

Ⅱ.基本分(1000分)

一、工作量(100分)

计分办法:①任课教师工作量的按照《临沭县职业中专任课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

②教师周平均工作量达14节计80分,每增加1节加2分,每减少1节扣2分,最多计100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学期末由各系部计算。

二、出勤与坐班(100分)

(一)出勤(50分)

计分办法:每月事假半天不扣分;超过半天,每天扣2分;月累计超过3天,从第4天起每天扣5分;超过5天,从第6天起每天扣10分。护理假每天扣2分。会议(学校或部门召开)请事假一次扣5分。病假月累计10天以内,每天扣2分;连续10天以上2个月以内且住院者不扣分;连续病假2个月以上者按沭教字[2012]17号文件规定执行。旷工每天扣10分;迟到、早退每次扣2分。旷会1次扣10分;会议迟到、早退1次扣2分。学校集体活动旷工一天扣20分,请事假一天扣10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各考勤单位每天考勤结果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后返各系部使用。

(二)坐班纪律(50分)

计分办法:工作期间上网玩游戏、看电影、打扑克、聊天、看小说、购物、炒股、干私活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扣20分;无故串岗、查坐班未到每次扣2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各检查单位每天检查结果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后返各系部使用。

三、常规工作(400分)

(一)日常材料(50分)

计分办法:学科学期计划、实训计划、考核计划、学期教学总结不按时上交每项扣5分,每项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1分;周教学计划不按时上交扣2分,每有一处不符合要求扣0.5分;学生阶段考核成绩、点名册、记分册、考勤成绩、作业成绩、学习态度成绩不按时上交或录入每项扣5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规定时间内教师学科教学计划、实训计划、阶段考核计划、第一周周教学计划交系部审核检查,系部于三天内公布检查结果;每周五教师周教学计划交系部审核检查,系部于每周一公布检查结果;学期教学总结于期末考试前两天交系部审核检查,系部于放假前公布检查结果。

(二)听课(30分)

计分办法:听课达到20节,缺1节扣1.5分。

记录不完整、项目不全每缺一个扣0.2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学校组织的听课,由教务处统计结果返各系部;系部组织的听课及教师自己听课由系部负责监管统计;学期结束时,各系部检查听课记录的质量,并根据听课次数计算该项得分。

(三)理论学习(20分)

计分办法:学校或系部组织的学习每少一次记录扣2分,记录不完善每项每次扣1分,弄虚作假者每次扣5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每次学习结束后,由各系部检查。

(四)教学常规(200分)

1.备课(60分)

计分办法:按照《临沭县职业中专备课规范》要求备课。

①周教学计划及先周备课:未交周教学计划、先周备课每次扣2分;先周备课次数不足,每少一次扣0.5分;缺少教案或学案二者之一扣0.2分。

②月备课检查:教案或学案每有一处基本信息不符合要求0.1,每有一节过程不细致扣0.5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系部每周五检查审核周教学计划、先周备课;每月进行综合检查一次。

2.作业(40分)

计分办法:按照《临沭县职业中专作业规范》要求布置和批改作业。

①未交检查材料,每次扣10分。

②每次检查作业数量少一次扣2分。

③作业批改无成绩、作文无评语每生每次扣0.1分,作业批改记录每缺一项扣0.5分,记录与实际不符每处扣1分,学生作业不规范、错题无订正每生扣0.2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各系部每四周检查一次。

3.课堂教学(100分)

计分办法:

(1)下列情况每次扣2分

①小预备响后,教师还未到教室门前候课,实训课、体育课还未整队。

③每有一名学生打盹睡觉、玩手机、玩游戏、上网等违纪现象。

④未按时交学生出勤报告单或考勤不准确、未填写教学日志或填写不准确。

(2)下列情况每次扣3分

①在实训室、多媒体室、操场等上课,地点不在教室内时,上课铃响后学生仍未进入上课场地。

②上课铃响后5分钟内进教室上课或离开教室5分钟以内。

③上课无教案、教学内容与教案或周教学计划不符;

(3)下列情况每次扣5分

①上课无教学任务、看堂。

②上课期间接打电话、课内抽烟、会客、坐着上课、看报刊杂志等与本节课教学无关内容。

③课内听看与本学科无直接相关音像。

④课堂纪律松散学生有打闹、交头接耳、大声喧哗、随意出入教室的现象;体育课不按学校体育规范组织上课、上课不规范,学生自由分散活动。

⑤未经审批私自停课(或班级内使用四分之一以上学生的),教师内无学生上课任课教师在上课前未向系部反映,停课人及任课教师双方。

⑥不按要求使用电教设备。

(4)下列情况每次扣10分

①上课铃响5分钟后进入教室或在教室外逗留超过5分钟。

②酒后进课堂。

③无论何种原因空堂,不接受调课或调课后误课。

④私自调课、上合堂课、替别人看课的双方。

⑤提前下课。

(5)其它

未列入的违纪行为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考核部门与方法:由学校值班领导、教务处、实训处、系部分别检查,学校值班领导检查结果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每天返各系部使用,教务处、实训处检查结果每天直接返系部使用。

(五)教学安全(100分)

计分办法:

(1)下列情况每次扣2分

①教师实际教学与教学计划差距达1周,而未经系部批准。

②未按时交考试试卷,或教师考试命题质量差,卷面分值有误差或试题、标准答案有错误能及时发现,而未影响考试。

(2)下列情况每次扣5分

①教师个人事先未经系部批准,擅自变动上课或考试时间、地点,造成教学秩序混乱。

②教师无特殊原因,实际课程进度与教学进度安排表相差2周以上。

③教师考试命题质量差,卷面分值有误差或试题、标准答案有错误未及时发现,影响学生成绩。

④监考人员考试试卷收发失误(短缺、丢失),影响学生成绩;

⑤阅卷教师不按评分标准阅卷,出现阅卷错误、统(登)分错误或评卷后遗失学生试卷,影响学生成绩。

⑥教师对教材误选、错选,致使学生无法使用,影响教学。

(3)下列情况每次扣10分

①教师在课堂上辱骂、体罚学生,或语言粗鲁、举止不文明或擅自离开课堂,使教学中断,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

②教师在课堂上讲授内容、观点违反法律、法规,在学生中造成极坏的影响。

③教师未完成学期教学任务所规定的教学内容。

④考试前,教师有意或因试题保管不严泄漏考试内容,或在考场协同学生作弊。

⑤教师违反操作规程或课堂组织不力,出现安全事故,造成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

⑥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教学任务。

考核部门与方法:由学校值班领导、相关处室、系部分别检查,学校值班领导检查结果交学校办公室汇总后每天返各系部使用,相关处室检查结果每天直接返系部使用。

四、教学质量(200分)

计分办法:

公共基础课

合格率分:教师任教全部班级所有课程合格率达60%以上计100分;教师任教每门课程每有1个班级合格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5分,任课教师最后得分为所有任教课程班级得分平均分。(素质课:暂不进行教学质量考评。)

高分率分:教师任教全部班级所有课程高分率达20%以上计100分;教师任教每门课程每有1个班级高分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任课教师最后得分为所有任教课程班级得分平均分。(素质课:暂不进行教学质量考评。)

注:本处所指合格率、高分率计算办法见附件。

专业课

及格(60分)率分:教师任教全部班级所有课程及格率达80%以上计100分;教师任教每门课程每有1个班级合格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2.5分,任课教师最后得分为所有任教课程班级得分平均分。

优秀(85分)率分:教师任教全部班级所有课程优秀率达20%以上计100分;教师任教每门课程每有1个班级优秀率每降一个百分点扣5分,任课教师最后得分为所有任教课程班级得分平均分。

同时进行理论和操作考核的课程,按照二者在总成绩的比重折合后计算。

考核部门与方法:每学期结束,系部根据学校组织抽考的学生和系部组织统考的学生成绩汇总后进行计算。

五、学生工作(150分)

按照《临沭县职业中专全员育人方案》计分。

六、民主评议(50分)

(一)学生评议(30分)

计分办法:学生评议按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教师在一个班级学生评议优良率达80%计30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任课教师最后得分为所任各班级评议得分平均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各系部于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取两次平均值。

(二)教师评议(20分)

计分办法:评议分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优良率达90计满分,每降一个百分点扣1分。其中,系部教师自评8分,校级领导、本系部主任、相关职能处室人员评12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学期结束,办公室组织并进行计算,结果返各系部使用。

Ⅲ.附加分(100分)

一、罚项分(50分)

计分办法: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每有一项不完成扣10分。

考核部门与方法:由安排工作的部门考核,结果返各系部使用。

二、奖项分(50分)

计分办法:1.讲课比赛按照表一计分;公开课、示范课同相应级别一等奖计分;全国信息化大赛同讲课比赛计分;说课、录像课获奖,按同级别讲课比赛获奖减半计分。该项必须是学校职能处室推荐参加获奖。

2.论文发表(教研版、论文集、增刊及有争议且在网上查不到的论文不加分),按表一计分。论著:主编计20分,副主编计14分,参编人员分数=(参编页数/正文页数)*20分;校本教材减半计分。课件同论文获奖。(论文获奖以教务处向上推荐的教学论文、教科室向上推荐的科研论文、实训处向上推荐的电教、实验教学论文的为准,其它概不计分)。论文只记第一作者。

3.课题,通过鉴定结题的主持人在结题当学期按附表计分,课题组成员减半计分。国家、省、市、县教育科研成果奖主持人在获奖当学期按附表计分,课题组成员减半计分。课题只限教育主管部门或国家科技部门正式立项的课题,同一课题只计最高,结题与获奖只计其一。

4.技能比赛及指导奖

技能比赛分大赛、技能比赛和其它比赛,其分类标准按《临沭县职业中专师生技能比赛奖励办法》执行。

(1)技能大赛:指导教师按表一计分;教师个人比赛获奖按讲课比赛标准计分。

(2)技能比赛:指导学生获奖及教师个人获奖均按讲课比赛标准计分。

(3)其它比赛获奖按相应级别讲课比赛标准的四分之一计分。

注:①如指导教师2人及以上时,除以指导教师人数计分。

②学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第一名的指导教师在原赋分基础上加5分。

③同一级次比赛个人、团体指导奖只计最高,不累计。

④同一次不同级别比赛,只计最高,不累计。

表一:附加分计分表

级别

国家

等次

大赛指导

50

35

30

30

15

10

10

7

5

5

3


讲课

40

30

20

20

15

10

10

6

4

4

2


课题结题

20



10



5



2



课题奖

25

20

15

15

10

5

5

4

3

3

2


论文发表

5

3




论文奖

8

6

5

5

4

3

3

2

1

1

0.5


考核部门与方法:学期末,教科室汇总课题、论文成绩,教务处汇总其它成绩后,结果返各系部使用。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

附件:临沭县职业中专公共基础课合格率、高分率计算办法

1.合格率:指同一学科使用相同试卷的学生中60%位次(收尾法)学生所考分数作为合格分数,某一班级合格率为该合格分数以上学生所占的比率。

2.高分率:指同一学科使用相同试卷的学生中20%位次(收尾法)学生所考分数作为优秀分数,某一班级优秀率为该优秀分数以上学生所占的比率。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学质量检查管理办法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科学有效的教学检查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确保教学实施的根本。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确保全校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

通过教学检查,全面了解学校教学工作状况和效果,及时发现、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达到优化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目的。教学检查是规范学校教学管理,营造高效、稳定的教学秩序,不断改进我校的教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工作。

二、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各教学管理单位对教学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教师教学情况:备课、周计划执行、考勤及旷课学生名单反馈、教学效果及课堂秩序、教学任务落实、执行教学规范等。

3.学生课堂行为情况。

三、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1.教学检查由学校值班领导、教务处、系部三个层次进行,对全校的教学活动过程及效果进行全程监控和评价。

2.学校值班领导负责对全校各教学管理单位落实教学各项管理制度的检查和全校教师、学生情况抽查。

3.教务处主要负责对各系部落实教学各项管理制度的督促,抽查全校教师、学生教学情况。

4.系部:主要负责检查本系部教师和学生教学情况。

三、教学检查的形式与要求

(一)日教学检查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检查时间

要求

系部

教务处

值班领导

课堂教学

仪表

教师着装

上课期间

①对师课堂教学情况检查:上午、下午、晚上各至少一次;②系部检查结果于第二天上午9:30前在系部公示栏公布;③系部每周汇总结果及检查原始材料于下周一交教务处。

①对教师课堂教学抽查;②对系部每天检查公布情况核查;③对系部检查情况核查。

随时抽查 

候课、整队

①理论课教师到达教室;②实训课、体育课教师在楼前后整队、带队。

小预备铃响至上课

组织、准备

①实训课器材、耗材,学生检查,工位分配;②体育课器材。

上课前

点名

①出勤报告单;②学生实际出勤。

上课后3分钟

教师语言

普通话

上课期间

教师板书

①是否擦黑板;②是否板书课题、重点内容;③板书是否条理、规范。

教师行为

①坐讲;②会客;接打手机、读书看报、抽烟;③迟到、早退、中途离开教室或在教室外逗留、提前下课;④严禁酒后进课堂;⑤做与教学无关事。

教学组织

①课堂秩序;②学生打闹、交头接耳、大声喧哗、打盹睡觉、玩耍、接打手机、出入教室或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等;③学生不带课本、学案(或任务书)、练习本、作业本、钢笔等教学用品。

教学内容

①环节是否合理;②内容是否符合计划;③内容是否与备课一致;④手段是否合理、先进。

(二)定期教学检查

1.每周:教师周教学计划、超周备课检查。

2.每月:学生作业情况检查。

3.期初:教学准备情况检查。

4.期中:教学实施情况检查。

5.期末:教学实施情况检查。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检查时间

检查要求

系部

教务处

值班领导

周检查

周教学计划、教师备课

①周计划是否符合学期教学计划;②周计划是否可行;③备课是否与计划一致;④备课是否符合学校要求;⑤系部是否审核。

系部:每周五;教务处每周一

①对系部全体任课教师的周教学计划、先周备课检查;②系部检查结果于下周一上午9:30前在系部公示栏公布;③系部每周汇总结果及检查原始材料于下周一交教务处。

①对系部检查公布情况核查;②对系部每周汇总结果及检查原始材料上交情况进行核查。

随时抽查

月检查

作业

①次数是否符合要求;②是否及时批改;③批改质量;④批改记录;⑤学生作业质量。

月末或月初

①对系部全体任课教师的作业情况检查;②系部检查结果于检查后第二天上午9:30前在系部公示栏公布;③系部汇总结果及检查原始材料于检查结束后第二天交教务处。

①对系部检查公布情况核查;②对系部汇总结果及检查原始材料上交情况进行核查。

期初检查

教学准备

①教学工作计划、教研组工作计划、教师授课计划制定;②课程安排、任课教师、教材的到位、任务书下发;③实训实习准备、教师教案、记分册、点名册、学生作业等准备情况;④学生的到校学习情况。

开学第一周

①检查各教研组、教师计划;②系部检查结果第二周周一前在系部公示栏公布;③系部检查结果及各种材料上交教务处。

①对系部检查公布情况核查;②对系部汇总结果及检查原始材料上交情况进行核查;③对系部开学准备情况检查。

期中检查

教学实施与制度执行

①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实践教学安排、组织情况;②教学效果调查和教学质量检查、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学期中间

①检查各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教学效果调查;②系部检查结果于第二周周一前在系部公示栏公布;③系部检查结果及各种材料上交教务处。

①对系部检查公布情况核查;②对系部汇总结果及检查原始材料上交情况进行核查;③对系部教学实施、教学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期末检查

教学实施与制度执行

①教师授课计划执行情况;实践教学安排、组织情况;②教学效果调查和教学质量检查、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③教研组工作总结、教师工作总结。

期末结束前两周

①检查各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教学效果调查;②系部检查结果于第二周周一前在系部公示栏公布;③系部检查结果及各种材料上交教务处。

①对系部检查公布情况核查;②对系部汇总结果及检查原始材料上交情况进行核查;③对系部教学实施、教学制度执行情况检查。

 (三)专项教学检查

重点项目有针对性的组织检查

四、结果处理与使用

1.系部各项教学检查结果在本系部公示栏公布,结果及过程材料按要求交教务处。

2.教务处每周汇总学校值班领导、教务处、系部检查结果送系部、校级领导。

3.检查结果按照《临沂市工业学校系部量化考核办法》、《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师量化考核办法》分别由教务处、系部计入对系部、教师量化考核。

2016年3月28日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管理办法

 

为了使教师外出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较高的师资队伍,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外出培训工作要注意兼顾公平和效率,贯彻“按需培训、学用一致、注重实效”的方针,坚持“以在职为主、多种形式并举、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教务处代表学校负责教师外出培训的宏观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做好教师外出培训的总体规划。

(二)运用正确的政策导向,建立并不断完善教师培训制度,保护、调动和提高教师外出培训的积极性。

(三)做好全校教师培训经费预算,加强与学校有关方面的协调,以保证培训经费的落实。

(四)对各系部教师外出培训规划及其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五)负责涉及全校或较大范围的教师,需统一进行的培训工作。

三、系部负责本系部教师外出培训的具体管理工作,其职责包括:

(一)根据本系部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师资储备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本系部教师外出培训的规划。

(二)负责对系部外出培训教师人选的提出,办理相关手续,考核教师培训情况,审核培训经费使用情况。

(三)加强与外出培训教师的联系,关心外出培训教师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为外出培训的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

四、教师外出培训,必须严格履行以下规定和程序:

(一)培训前

1.各处室、系部根据学校培训计划或上级单位培训计划,确定外出培训教师,填写《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师外出培训申请表》,经分管校长、校长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2.教师凭签批后的申请表、培训方案(通知)及校长审批的借款单,到财务科预借所需部分费用。

3.外出教师安排好自己的教学任务,与所在处室、系部做好工作交结,办理好出差手续。

(二)培训中

1.教师按照培训计划按时参加培训学习,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培训单位制度和作息时间,不准迟到、早退、旷课。

2.培训教师要虚心学习、认真听讲、积极交流,充分利用机会向专家或同行请教。

3.培训教师要严格开支、节约费用,严禁利用培训游山玩水。

4.培训教师要注意自身仪表、仪表和言行举止,维护学校形象。

5.培训教师要第一时间把自己变动的联系方式告知外派部门。

 (三)培训结束后

1.培训学习结束后一天内须开始返程,返回后须于第一个工作日按时上班并办理相应手续。

2.返回后五个工作日内写出培训学习总结,连同培训证书、培训笔记由派出部门审核后交教务处存档,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培训内容专业课由系部、公共课由教务处安排在系部内或全校汇报。

3.返回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整理好各类费用、经外派部门、教务处初审,分管校长复审,校长签字后,凭《临沂市工业学校外出培训教师考核表》、培训相关文件交财务科审核报销。

五、教师外出培训所购书籍等资料属学校所有,必须入学校图书室或电教室。

六、教师完成培训后应承担与培训内容相关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对拒绝承担者,系部或教务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追回外出培训所用经费,其外出培训期间按旷工处理。

附件一: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师外出培训审批表

附件二: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师外出培训考核表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日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师外出培训审批表

                                               编号:            

姓名


年龄


所属部门


学历


学位


到校工作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任教学科


近三年外出培训经历


所属系部审批意  见

培训名称


培训单位


起止时间


地点


经费预算(单位:元)

培训费


住宿费


差旅费


生活补助


其他费


合计


培训目的及计划

 

     系部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  见

 

 

                 教务处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校长意见

 

 

                  分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校  长

意  见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师外出培训考核表

 

姓名


年龄


所属部门


学历


学位


到校工作时间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


任教学科


培训基本情况

培训

名称


培训

单位


培训

地点


起止

时间


系部意见

汇报课情况:

培训学习情况:

系部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教务处意见

汇报课情况:

培训学习情况:

材料上交情况:□培训证书  □培训总结  □培训材料

教务处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校长意见

 

 

分管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校长意见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材管理办法

 

教材是教师组织实施教学和学生学习的主要依据,选择使用及编写高质量教材是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知名度的重要保证和前提,为杜绝、防止低水平教材流入我校,规范教材选用、编写程序,明确各环节具体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供应范围和种类

1.教材供应对象为学校体体在读学生及任课教师。

2.教学计划中的各门课程的教学用书和讲义、配套教学参考资料、自印教材等,均由教务处负责组织供应。

3.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订购或供应教材。

二、教材选购和预订办法

(一)选购和预订教材的原则

1.德育课,必修课程“职业生涯规划”、“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必须统一使用国家规划教材,以及配套的教辅读物;其选修课程《心理健康》、《就业与创业指导》等教材须选用省编规划教材。

2.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或音乐、美术)等,选用省编规划教材及配套的教辅读物。

3.专业课,选用省编规划教材、国家规划教材和教育部推荐教材。

4.教材选择必须体现实用性、先进性、科学性原则,即教材必须符合职业教育的规律与学生特点,有利于教学;要注重选用相关教材版本、出版单位和编辑作者之间的衔接和配套。

5.选用教材要符合教育部、省、市规定,一般以《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用书目录》)为依据。如选用《用书目录》外教材,要提出申请。

6.选用教材要首先考虑原用教材,以保持教材的稳定性,减少库存,遇特殊原因,不使用原来教材而改订的,须提出报告说明理由。

(二)选购和预订方法

1.每年6月与12月上旬分别办理秋季和次年春季教学用书的选订,春季和秋季新生入校一周内办理补订教材。

2.按照春秋季教学《用书目录》,各系部填写《临沂市工业学校教材选用计划表》,经分管校长审批后连同电子稿送教务处办理预订。

3.为做好教材预订工作,教材管理员应掌握有关课程的教材库存数,以避免多订、错订。

4.确因计划变更或其他原因,不能通过预订而须即时采购者,应及时提出选购教材报告,及时解决。

5.教材一经选定一般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须经系部主任同意,报分管校长审批后执行。

6.由于人为原因而重订、错订造成的教材积压浪费,由责任人负责推销或赔偿经济损失。  

三、自编教材管理办法

1.首先由教研组提出申请,确定编写责任者、审稿责任人、使用年限、编写大纲、完成编写的大约时间等,教务处审核后,提请学校自编教材管理委员会批准,方可执行编写。

2.编写及审稿责任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该课程一线教学三年以上。

3.编写教材要严肃认真、严防盗版。若出现因盗版而产生的法律纠纷,一律由编写责任人负责。

4.自编教材编写完成后,学校自编教材管理委员会,认为该教材有职业教育特色或在同类教材中的处于优秀水平,编写责任者方能将编写教材报学校教务处组织印刷。

5.印刷好的自编教材在相应的专业班级使用两届(含两届)以上后,学生反映效果良好,经学校自编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推荐到有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6.编写教材、讲义(含实验、实训指导书)酌情给予一定的资助。

7.对部分出版社发来的编写教材邀请函,教务处将及时把所有信息反馈到有关系部、教研组,支持我校教师参加有特色高质量的教材编写工作,获得参编资格的人员到教务处填表登记备案并经学校自编教材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但坚决杜绝“挂名教材”和“包销教材”。

四、教材发放和收费办法

(一)学生领取教材

1.新生报到时,必须预交一定数额的教材款,毕业或中途退转学时多退少补。

2.学生以班级为单位,持《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教材领取表》到教材库凭学生交款发票人数统一领取。

3.领取教材时要当场检查,点清书种和册数,发现不符,当场解决。发现有缺页,可在一天内调换。

4.学生丢书和给别人代买的教材,一律先到校财务科交款。

5.学生发生休学、退学等情况,不准许退购教材。

6.学生转专业后,原领专业课教材如能继续使用,可退回学校,如不能继续使用,由学生单独交费结清。

(二)教本的发放与领取

1.任课教师凭课程表,持经系部审核、教务处主任签字的《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师用书领取审核表》到教材库领取教本和配套教学参考书,并在教师领用教材本上做好记录。

2.同版本教本一般只领取一次,如有破损可以以旧换新。

3.非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领用教材,需用时可向对应处室借用,不另发给。

五、教材库管理制度

1.教材库必须保持整洁、干净、卫生。

2.闲杂人员一般不得在教材库逗留,不得将有关教材私自借出。

3.教材库教材应按专业上架,排放整齐。

4.领用教材人员应自觉遵守教材库管理制度,不得在教材库随便翻阅书架上的教材。

5.教材管理人员每学期做好各班级领用教材和教学用品费用的核算记帐工作,学生离校时报学校财务科多退少补。

6.过时积压教材,由教材管理人员提出报废理由和积压原因,报教务处审批,提请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可作报废处理。

                                                          2016年3月10日

 

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成绩考核与管理规定

成绩考核既是检查学生学习成效的重要措施,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检验的重要手段,它既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也能客观地反映出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加强成绩考核管理是建设优良教风、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重要环节,也是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的重要方面。因此,为进一步促进学校各种考核严格、公正、规范进行,对成绩考核与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 考核范围与目的

(一)考核的范围

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要进行成绩考核。

(二)考核目的

1.帮助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的知识、技能,评定和检查学生的知识、技能和能力。

2.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学生是否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学习的主要依据。

3.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能否毕业、推荐就业(带薪实习)的依据。

4.考核结果作为对学生进行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二、 考核方式

成绩考核方式有考试和考查两种。

(一)考试课程

我校规定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及各专业课为考试课程。

(二)考查课程

我校规定德育、体育、音乐、书法、心理健康教育、礼仪等为考查课程。

三、考核成绩构成

(一)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

总评成绩满分为100分,总评成绩由期末理论、期末操作、平时、作业、出勤五个项目构成,各项目满分均为100分。其计算公式为:

1.专业实践课

学期总平成绩=(期末理论×40%+期末操作×60%)×60%+平时×20%+作业×10%+出勤10%

2.专业理论课程、文化课

学期总平成绩=期末理论×60%+平时×20%+作业×10%+出勤10%

(二)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

学期总评成绩=期末考核成绩×60%+平时30%+出勤10%

其成绩一般计为优秀(≧85)、良好(≧75)、合格(≧60)、不合格(﹤60)。

四、考核组织与管理

1.课程的平时、作业、出勤等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考核,学期结束前交系部审核。

2.考查课程期末考核由系部于期末考试前两周内统一组织进行。

3.考试课程的期末理论、期末实践由学校统一组织。

五、缓考与补考

1.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的学生,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系部申批后备案,于下学期开学四周内安排补考,补考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计入。安排补考后仍不能参加考试者,视为不合格,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给予一次补考(每年的三月上旬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汇总到教务处,于下旬安排补考)。

2.学期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四周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给予一次补考(每年的三月上旬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系部汇总到报教务处,于下旬安排补考。其中,公共科目由教务处组织考试,专业课由系部组织考试。)。

3.擅自不参加考试,该课记零分,并不得参加正常学期补考,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给予一次补考(每年的三月上旬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系部汇总到报教务处,于下旬安排补考。其中,公共科目由教务处组织考试,专业课由系部组织考试。)。

4.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所修课程考试,记零分:

(1)缺课:不论何种原因缺课时数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25%者;

(2)作业:未完成作业量超过该科作业总量的25%者;

(3)课堂学习纪律:学习态度不端正,上课迟到、早退、吵闹、不认真听讲,以课堂情况记录表为准,记录次数超过该课程总课时数的20%。

可由任课老师提名、系部审查,报教务处备案取消考试资格。视其改正程度,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给予一次补考(每年的三月上旬向系部提出书面申请,系部汇总到报教务处,于下旬安排补考。其中,公共科目由教务处组织考试,专业课由系部组织考试。)。

5.补考合格后,成绩一律记60分,并注明“补”字。

六、成绩的管理与使用

1.期末结束前两周任课教师负责把学生平时成绩、作业成绩、出勤成绩(EXCEL电子稿及纸质稿)整理好后,连同佐证材料交系部审核。

2.考试结束后,系部根据考试成绩构成,核算每名学生每门课程的最终成绩,实事求是填入学生档案,打印班级学生成绩表,下发每位学生,并在每学期开学五周内报教务处一份存档(EXCEL格式及纸质)。

3.学生毕业后,教务处整理所有班级学生成绩后交学校档案室存档。

4.学校对于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实行学业警示制度,一个学期有二门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及格者,由系部负责向学生本人及家长发布学业警示。连续两学期被发布学业警示者,由学校向学生本人及家长发布解除学业劝告。

5.学生期末总评成绩作为能否毕业和就业的依据,只有所有课程考试合格才准于毕业和安置就业。

6.学校组织的期末理论、期末操作成绩作为教师量化考核中教学质量成绩考核的依据。

本规定自2015级学生开始执行。

临沂市工业学校教务处

2016年2月26日

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毕业证书管理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毕业证书的管理,保证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维护毕业证书的严肃性及社会声誉,现制定毕业证书管理条例。

第一条:学历证书的颁发、管理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其原则是:严格审查、依法办证、统一管理、高效规范。

第二条:学校教务处负责毕业证书的管理工作,并由专人管理。

第三条:学生毕业必须通过毕业资格审核,符合毕业及办证条件,经学校核准后才能办理并获得毕业证书。

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内容包括:

1.经省教育厅学籍注册取得正式学籍;

2.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德育、体育课、艺术等公共素质课),经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3. 德育千分量化学期平均分500分及以上,,在校期间无学校纪律处分或毕业前已撤销处分;

4.顶岗实习手续齐全,实习成绩合格;

5.学校费用已结算清楚,不欠费;

6.获得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职业资格证书;

7.满足上级部门规定的其它毕业条件。

第四条:毕业证办理程序

1.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到教务处领取《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毕业证办理审核表》,并填写好表中的“毕业班级”、“申请办证名单”和“班级审核”栏目,由所在系部主任审核并签字。

2.班主任持《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毕业证办理审核表》,依次到财务科、政教处、教务处审核签字后交校长审核签字确认。

3.教务处根据校长签字核定后的名单,由学籍管理员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办证时间内为审核合格人员办理毕业证书,逾期不再补办。

第五条:毕业证办理具体职责分工和要求:

1.班主任在填写“申请办证名单”时,要由左上角开始,从左到右,从上到下,依次填写,每栏只填一个学生姓名,学生姓名要与学籍和办证姓名一致,且顺序与学籍号顺序一致,空白栏用笔划去。

2.“班级审核”栏由班主任负责填写,要写清申请办证学生费用是否交齐、是否完成学业、是否交齐照片。

3.“交费审核”栏由财务科负责填写,要明确每一位申请办证学生应交的住宿费、书本费、办证费等各项费用是否全部交齐,对未交齐的学生进行注明。

4.“违纪审核及德育千分成绩”由政教处负责填写,要明确每一位申请办证学生是否存在辍学或违纪、德育千分成绩,对因辍学或违纪、德育千分达不到要求不能办证的学生进行注明。

5.“成绩审核”由教务处负责填写,要明确每一位申请办证学生成绩是否合格,对不符合成绩要求而不能办证的学生进行注明。

6.“学校意见”由校长负责填写,要对以上内容进行再次审核确认,并签署意见。

7.班主任和部门负责人是所填栏目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填审核内容负责,对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六条:毕业证发放程序

1.对审核合格的学生,应及时发放毕业证,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发。

2.各班主任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通知学生到校办理毕业证领取手续。

3.对成绩合格但拖欠学费的毕业生,要持有校财务室开具的学费补缴完结通知单方可领取毕业证书,管理员要妥善保管通知单,方便以后的审核。

4.各教学班凡符合发放证书条件的学生,由班主任在《毕业证书领取签收登记表》上签字后统一领取发放;

5.特殊原因学生自己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时,须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在《毕业证书领取签收登记表》上签字后领取;

6.若因特殊原因毕业生本人不能亲领毕业证的,须由本人亲笔写出“领证委托书”,并附上本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班级班主任签名确认后,方可领取毕业证书。

第七条:毕业证书发放的后期管理

1.由于各种原因尚未领取的毕业证书,由教务处清理后,连同《毕业证书领取签收登记表》由专人存放管理。

2.毕业证验印表送学校档案室存档。

3.学生毕业证书只颁发一次,本人须妥善保存,若学生因某种原因遗失,可由本人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查后,依据其毕业情况,出具相应层次的学历证明。

第八条:几中特殊情况的说明

1.由学校同意,经学校政审的参军学生,一律予以办理,但须须交齐参军前的所有应交费用;

2.德育千分量化学期平均分500-599之间者,毕业证缓办一年;

3.对于转专业(班级)学生,要按照《临沂市工业学校学生转专业(班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由转入系部和班级负责毕业证办理;

4.对已办理带生证明,中途辍学学生,一律不予办理毕业证;

5.因特殊原因,未毕业而经学校提前安置就业的学生,在毕业时交齐所有费用后,可以办理毕业证。

本条例自2015级学生开始执行。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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